未签合同的赔偿主要是: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 终止劳动关系 ,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