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地点、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类型、名称、数量和位置;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处理财产等事务的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和执行人是否执行。遗嘱执行人的,应当注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
9、遗嘱制作日期及遗嘱人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