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费:
1、非住房租赁缴纳租金12%房产税、租金5%营业税、租金20%个人所得税、租金0.1%印花税、1%至7%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
2、住房租赁缴纳租金4%房产税、3%税率基础上减半的营业税、租金20%个人所得税、免征印花税、1%至7%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税率: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