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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户口和房产统一嘛?

2023-09-28 来源:爱go旅游网

孩子上学户口和房产证需要一致的,不一致可以按照下述方法解决。

房产证和户口簿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等相关材料,由房产证地址所属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学龄户籍儿童是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就近原则划分学区。

学校招生规则:1、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2、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3、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户口房产证不一致按哪个入学?

户口房产证不一致应按户口入学,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时最好户口、住址、房产证三统一才行,如果三者不统一,原则上是坚持以父母生活的实际住址为准。如果王先生没有房子,可以去房管局开无房证明后,在管城区报名,但现在王先生有房子,所以就只能去二七区报名,这也是教育部门认定的实际住址,即父母的房产。学龄户籍儿童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就近原则划分学区。通常,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该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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