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按实际填写,个人填自然人,公司填法人。股东分为隐名和显名、个人和机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分配盈利权等,权利大小取决于股票种类和数量。
法律分析
股东按照实际填写。如果股东是个人,性质就填自然人;如果股东是公司或者国有企业等有法人资料的组织,性质就填法人。
一,股东的分类: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股东的具体概念:
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结语
股东的分类多样,包括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但在文件中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而显名股东则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个人股东是指自然人股东,而机构股东则是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股东,除非另有约定,他们享有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主要权利包括参与股东会议表决、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分配盈利和享受股息、请求股票发行和过户等。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持有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