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发票开具以后,上面有一行小字(打印的),写了几十天内需要办理行车证(按发票票面金额交税),逾期不办理需要交滞纳金。若永远不办理行驶证就不存在滞纳金,若以后需要办理行车证,那么为了规避滞纳金,最好在发票上写的时间内去办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