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不包括判决执行之日。判决生效后,罪犯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
法律分析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
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
拓展延伸
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是什么?
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是指在判决死刑后,根据特定情况和法律要求,对死刑执行进行一定的延期。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批准。一般情况下,缓期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无期限。在缓期执行期间,被判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将被暂时收监,并接受相应的教育改造。在缓期执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将重新审查案件,并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目的是为了给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改造、悔过和矫正的机会,以及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理性。
结语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生效之日。在这段期间内,罪犯尚未送监执行的时间应计入2年考验期内。然而,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在2年考验期内折抵。死刑缓期执行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延期执行死刑的制度,需要经过法院审查和批准。这一制度旨在为罪犯提供改造、悔过和矫正的机会,并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5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