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了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被招用,用人单位应核查身份证并妥善保管录用登记材料。如果用人单位蓄意隐瞒童工身份,员工存在过错;用人单位未谨慎审查也存在过错。已满16周岁的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未满16周岁的员工可咨询法律人士寻求解决方法。
法律分析
如果已满16周岁,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果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蓄意隐瞒让用人单位误招,员工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没有尽到谨慎审查的法定义务,也存在过错。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寻求解决方法。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拓展延伸
揭露中介公司欺骗学生工工资的黑幕
中介公司欺骗学生工工资的黑幕一直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许多学生在找工作时依赖中介公司,但却经常面临工资被隐瞒或不报的情况。这种欺骗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也侵犯了学生的权益。揭露这些中介公司的黑幕对于保护学生利益至关重要。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中介公司的调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行为。同时,学生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揭露并消除中介公司欺骗学生工工资的黑幕,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透明的就业环境。
结语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劳动法的执行,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对于用人单位和中介公司的不当行为,我们应该加强监管,打击欺诈行为。同时,学生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可靠的中介公司。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揭露并消除中介公司欺骗学生工工资的问题,为学生提供公平、透明的就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