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会判处多少天拘留?
涉嫌故意伤害罪会被拘留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对此有7天的审查时间。
二、公安机关拘留的执行的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岀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摁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
明。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
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
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2、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3、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在上述情形下,可以不予通知,但上述情形一旦消除,即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及其他专门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讯问过程中,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
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行为的,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同程度的处罚的,一般情况下是会被判处三十七天以下的刑事拘留的,如果情况比较严重的,还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