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法集资案件中,如果工作人员知情,并参与进来的,会受到牵连;如果工作人员不知情的,一般不会受到牵连。如果工作人员在犯罪活动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