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一般不负法律责任,因为“小三”并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因此并不违法。但是男方出轨如果构成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状况,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同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小三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民间称为第三者,一般指和具有法定婚姻对象,发生法定婚姻之外的第三方情侣。
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没有针对“第三者”的处罚标准,也不作为犯罪定义。除了不受婚姻法保护之外,单就“第三者”本身来说,并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因此并不违法,只能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
小三如果有重婚或者与有配偶者同居的行为,则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仅仅是婚外情行为而没有其他法律禁止的情形,并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只能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