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1)有约从约;2)无约协商;3)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夫妻自愿离婚需签书面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议应包含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协商。共同财产由夫妻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方式如下:1. 有约从约;2. 无约的双方可以协商;3.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第108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