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地不可以起诉。发生合同纠纷后,由于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起诉方不仅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通常没有管辖权。但是双方签了书面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是管辖法院,那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
一、如何确定取保候审起诉地点
合同起诉地点一般都是由纠纷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二、关于合同纠纷协议管辖的具体规定。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由于合同纠纷案件既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问题,也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问题。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有效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这也就是说,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时,首先应当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以及该协议管辖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管辖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a、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而且特殊地域管辖中的因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与因运输合同引起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b、只适用于一审的地域管辖。C、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一律无效。d、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即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而且必须做出明确的、唯一的选择。e、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约定管辖的协议,或者虽然有约定,但该协议管辖无效时,则应当按照法定管辖确定具体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具体应当分两步确定:a、被告住所地法院一定有法定管辖权;b、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具体可以分为三个步骤:a、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关于履行地的约定,就买卖合同而言,该履行地也可以包括交货地;如果没有关于履行地(包括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看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的关系,即如果约定的履行地再其中一方住所地(不论该方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无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该约定履行地人民法院一定对合同纠纷案件有管辖权。如果约定的履行地是双方住所地以外的第三个地点,那么这个履行地法院有无管辖权,取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实际履行了,则该法院有管辖权;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则该法院没有管辖权;c、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