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地不可以起诉。发生合同纠纷后,由于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起诉方不仅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通常没有管辖权。但是双方签了书面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是管辖法院,那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
一、行纪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如果在行纪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应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委托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如果委托人向行纪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管辖
一般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则是:
(一)有协议管辖的从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无协议管辖的从法定管辖: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