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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和名称权区别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在于:一、使用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企业或组织、商铺或合伙经济组织。二、使用指向不同。姓名可以有多个,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三、使用属性不同。姓名权在登记范围内无专用性,名称权具有专用性。四、使用限定不同。姓名权不得转让, 名称权可依法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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