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总额是公司总资产减去负债后剩余的部分,是公司的净资产。它是一个重要的财务指标,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资产小于负债时,股东权益消失,公司陷入资不抵债的境地。股东权益越大,公司实力越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股东人数、出资额等,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相关事项。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法律分析
股东权益总额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也称为净资产。股东权益总额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这家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拓展延伸
股东权益构成的主要要素是什么?
股东权益构成的主要要素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股本是指股东投入的资金或实物财产,它代表了股东在公司中的所有权。资本公积是指股东以溢价或其他方式超过股本的金额认购股份所形成的资本溢价部分。盈余公积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它可以用于增加股本或偿还股东投入的资本。未分配利润是指公司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未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它可以用于派发股息或留作公司再投资。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反映了股东对公司的财务利益和所有权关系。
结语
股东权益总额是公司净资产,是衡量公司自有资本的重要指标。当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时,公司股东权益将消失殆尽,股东可能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公司实力越雄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并在公司章程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额度等事项。股东权益主要由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反映了股东在公司中的财务利益和所有权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