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一房多卖情况,以及如何避免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审查产权归属,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进行预告登记,通过中介交易等方法可以预防一房多卖。如果遇到一房多卖情况,应及时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一、如遇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及时向法院起诉,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大多数是由于买卖双方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这期间,原房主又将房子卖给了其他人。一房多卖在多份合同均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程度确定各买受人可请求履行合同的顺序。也就是说在大家都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应根据购房者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原因进行针对性判定。
二、如何避免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
1、审查产权归属
一房多卖情况的出现,还有可能是因为非产权人出售房屋,所以大家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审查清楚产权的归属,看产权证上业主姓名与售房者身份是否一致,有无其他共有人,如果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有的,出售该房子还需要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才行。防止无权的人或者是部分产权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
2、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一房多卖出现的原因大多在于为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买房要积极督促卖家过户,这样缩短了过户时间,就可以减少一房多卖的可能性。并且就算是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如果卖方与多方签订合同,已经办理过户的一方会优先享有房屋,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也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3、进行预告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进行预告登记的话,可以有效地防范一房多卖的情况,但要注意预告登记的时效,3个月内要进行产权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就失效了。
4、通过中介交易
中介公司相对于个人而言经验多一些,在交易的过程中,购房者可以让中介写清楚“如果出现了房屋纠纷,一房多卖的情况,卖家要负全部责任”。有中介在中间协助办理房产交易的相关事宜,省事又省心一些,通过中介协助买卖双方制定较为明确、细致的合同条款,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障。
一方数卖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时有发生,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就是为了诈骗买受人,所以建设了一些房屋,但是实际存在一套房屋,卖了多次的行为,此时应当及时的向法院起诉。
结语
经过审查产权归属、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进行预告登记以及通过中介交易等措施,可以有效避免一房多卖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数卖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保护自身权益,我们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合同履行程度的判定,才能确保各买受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