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士官退役时服役满12年,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安置方式包括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其中安排工作适用于服役满12年、获奖、致残、烈士子女等情况。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兵役法的规定,士官退役时服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一条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办法安置。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规定办理。
士官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作退休安置。
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第六十二条士兵退出现役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二、退役士官安置方式有几种
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改革后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安置方式有4种: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每一种安置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服役情形,其中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情形有4种:士官服现役期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拓展延伸
士官安置政策调整:12年后的新规定
最新的士官安置政策调整针对已经服役满12年的士官提出了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这些士官将享有更加优厚的待遇和福利。首先,他们将获得更高的退休金和福利金,以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过上稳定的生活。其次,他们将有机会参加各种培训和进修课程,以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他们还将享受到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优先权,包括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重要职务的机会。这些新规定旨在鼓励士官们在服役12年后继续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同时也为他们的未来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发展机会。
结语
根据我国兵役法的规定,士官退役时服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这一政策旨在为退役士官提供更好的福利和就业机会,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过上稳定的生活。同时,他们还享有更高的退休金和福利金,并有机会参加各种培训和进修课程,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此外,他们还将享受到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优先权,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士官们继续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并为他们的未来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发展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九章 退役军人的安置 第五十五条 对退出现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其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章 退役安置 第三十条 军人退役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修正):第七章 军官退出现役 第五十一条 军官退出现役后的安置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军官离职休养和军级以上职务军官退休后,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安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