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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论

来源:爱go旅游网

合同争议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和解、调解便捷、省时省力,但需双方自愿;仲裁机构裁决具法律约束力,需双方订立仲裁协议;无协议可诉诸法院解决。法院裁决需履行,拒绝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某个阶段进行。用和解和调解的方式能够便捷地解决争议,省时、省力,又不伤和气,因此提倡解决合同争议首先利用和解和调解的方式。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人不能强迫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是依法成立的专门裁决合同争议的机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可以约定向中国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约定向国外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没有订立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不能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订立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语

和解和调解是解决合同争议的便捷方式,既省时又省力,同时不伤和气。当事人自愿参与,不能强迫对方接受意愿。仲裁机构是专门裁决合同争议的机构,其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申请仲裁需要合同双方订立仲裁协议,否则可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主动履行,如拒不履行,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五条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的修改、废除或者退出的程序,比照各该条约、协定的缔结的程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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