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只有休息日可以用安排补休的方式代替加班费,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而且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而不得以补休的方式代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