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计算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鉴定后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计算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只是对工伤是鉴定结论不服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个月,工伤结论上面有明确写明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