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1、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居委会在城市基层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城市工作重心下移,各种名堂的“工作”进社区,城市居委会组织原有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已经不断弱化甚至消失,转而成为一个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大量行政性的工作和任务。
4、居委会自治组织目前存在着“法”外运转、错位运转的不正常现象应认真加以研究和依法规范。
二、小区有居委会吗
居民委员会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以100~7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