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成立条件是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