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医院开死亡证明需要带什么?
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异常死亡或者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相关程序:公民死亡,城市葬前,农村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死者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死者暂住地户主、酒店经理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死者姓名、死亡地点、时间和原因,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常住户口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死者家属的申报,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联系死亡地户口登记机关查对。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来历不明或者在途中死亡的人。如果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应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如果不能查明来历,应登记已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如何开具死亡证明
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需要如下材料1,拿着户口本去村委会或街道办出一份死亡证明,写明死者姓名,身份证,死亡时间等内容。2,带办事身份证和死者所在户口本,及死者身份证,在村委或街道办出的死亡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出死亡证明。3,死亡证明只开一次,有两份,一定要保留好,不然以后办与死者相关的事会很麻烦。
三、死亡证明怎么开
公民死亡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该医院出具。
公民正常死亡且地点不是医院的,由居委会的卫生站出具。
已经在火葬场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公民非正常(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由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