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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没老婆名字,可单独随房落户吗?

2024-05-15 来源:爱go旅游网

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子和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另行约定。离婚时,可通过评估、竞价或拍卖等方式进行分配。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拓展延伸

房产证上无配偶名字,是否可以单独办理户口落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上没有配偶名字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办理户口落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购买住房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该法律框架下,房产证上是否有配偶名字并不影响个人办理户口落户的权利。因此,如果您的房产证上没有配偶名字,您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前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请注意,具体办理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在离婚时需要经过评估、竞价或拍卖等程序进行分配。对于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字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该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上是否有配偶名字并不影响个人办理户口落户的权利。具体办理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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