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原则上应当一次开庭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一次开庭不能审结的,也可以决定二次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最高关于简易程序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