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不限制减刑,只有死缓受限。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立功表现时获减刑,减为有期徒刑,但刑期不能少于10年。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自由,但并非终身,可适用减刑、假释或特赦。羁押时间不折抵刑期,且必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分析
无期徒刑不可以限制减刑。只有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才能限制减刑。无期徒刑是法律当中比较严酷的一种处罚手段,但是法律是比较人性化的,一般犯罪分子就算被判了无期徒刑,只要在受刑期间表现良好的话,如果有立功的表现,也是能够进行减刑的。
一、无期徒刑可以限制减刑吗
无期徒刑不可以限制减刑,被判处死缓的才能限制减刑。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二、被判无期徒刑怎么减刑
被判无期徒刑减刑的适用条件是: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无期徒刑具有哪些特点
无期徒刑具有如下特点: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假释。此外,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释放。从我国执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罪犯并没有被关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会。所以说,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4.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结语
无期徒刑不限制减刑,只有死缓可限制减刑。无期徒刑是严酷的惩罚,但法律人性化,良好表现可减刑。被判无期徒刑需服刑2年后,悔改或立功表现可减刑。减刑幅度:悔改者可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重大立功者可减为13-18年。无期徒刑剥夺自由终身,但可减刑、假释或特赦。无期徒刑不等于永远,判处后可重返社会。羁押时间不折抵刑期,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羁 押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下列案件在本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三百零一条 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