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执行完,如果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其中的条款还有效。合同要全部履行完,合同才终止;并且即使合同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不受影响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一、房屋租赁阴阳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房屋租赁阴阳合同的效力是:一般以阳合同为有效合同,阴合同为为无效合同。阳合同是对外登记公示的合同,其价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即房屋买卖合同中其他部分的约定对外生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
二、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后果
合同无效造成的财产后果如下: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3、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无效合同特征是什么
无效合同特征如下:
1、无效合同一旦确认,将具有追溯力,使合同自订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未来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2、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制性规定;
4、不履行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履行,不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