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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农村?

2024-06-06 来源:爱go旅游网

非农业户口迁移到农村后,仍保持原户口性质或成为居民户口,并非转为农业户口,而且迁入后可能只是挂靠,并非必须迁移,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派出所确认。

法律分析

你好,下面材料可以具体解释一下非农业户口迁到农村情况,不能:迁移户口本身,是不具有“非转农”的功能的:

1、当事人的户口是非农业户口的,迁移到农村落户后,还是“非农业户口”或者“居民户口”(在迁入地已经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前提下);

2、户口迁入当地后,只是挂靠的关系,并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没有必要迁移;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拓展延伸

农村户口迁入城市的法律规定与限制

农村户口迁入城市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规定与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户口迁入城市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就业、学习、购房等。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迁移证明、工作或学习证明等。此外,城市户口数量的控制也会对农村户口迁入产生一定限制。为了维护城市的稳定和秩序,一些城市可能会限制农村户口的迁入数量或实行积分制评定。因此,农村户口迁入城市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请。

结语

农村户口迁入城市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请。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户口迁移证明、工作或学习证明等。同时,城市对农村户口迁入数量也有限制,可能会实行积分制评定。为了维护城市的稳定和秩序,我们建议申请人事先咨询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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