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警察所在分局警务督察部门投诉,如果没有结果还能去市局警务督察处投诉,《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有徇私舞弊不作为的,可向其上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