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此,应适当改进公允价值在资产减值中的运用方式,包括延缓采用公允价值、设立过渡期、引入全面收益表、改进业绩考核办法。文中最后提出今后进一步研究方向。
2007年7月1日开始,上市公司将正式实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则中最明显的特点是引入公允价值概念,并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那么在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完善条件下,公允价值难以合理预计情况下引入公允价值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呢?基于此,本文拟回顾公允价值的产生与发展历史后,探讨公允价值在资产减值中的应用情况,进而分析公允价值运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其内在原因,最后提出改进建议。
一、公允价值在资产减值准备中应用情况
1.公允价值的产生与发展
20世纪80年代美国200多家金融机构因从事金融工具交易而陷入财务困境,但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会计报表却向外界传递出经营状况良好的信息,引致美国会计界反思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及披露是否存在什么问题。1990年9月**SEC主席首次提出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此后,FASB先后颁布了SAFS105、107和115等一系列会计准则,致力于推动公允价值的运用,2000年2月发布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七辑(SFAC7)《在会计计量中运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2004年发布新的财务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公允价值计量》。受此浪潮影响,1999年IASB(2001年4月被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取代)发布了第39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9)。该准则规定,特定的金融工具特别是为交易而持有或可供出售的衍生工具、负债及权益性证券,必须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始料未及的是,该准则发布后遭致多方质疑甚至抨击。2001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金融工具联合工作组公布了金融工具和类似项目的准则草案和研究报告,要求对所有的金融工具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新公布的第41号国际农业会计准则中也要求采用公允价值。2001年8月,IASB宣布将着手对IAS39进行修订。2002年,修订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建议,在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发生时,给予企业对金融工具应用公允价值会计的不可撤销的选择权。2003年12月,IASB发布了修订后的IAS32和IAS39,修订后的准则改进不少。目前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中共有十几个涉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目前公允价值会计在各国理论与实务界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是FASB和IASB尚未对公允价值概念及理论予以深入研讨,亦未看到它们修订公允价值概念。谢*芬[1]认为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偏重实证研究,而无人就此进行深入规范研究所致。除此之外,公允价值的确认与计量确实难度太大也应是主要原因之一。
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最高证券国际组织1996年曾经委托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1999年之前制订出一套核心准则,并承诺给予实质上的支持,除衍生金融工具准则涉及公允价值而难以按时完成外,其他准则基本完成,也说明此准则太难。中国银监会曾在2003年委托某高校就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过专题研究,本人也参与其中,但最后研究结果还是差强人意。
总之,目前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到各国会计准则制订机构,都比较热衷于公允价值的推广与运用,雄心可鉴,结果差强人意,存在诸如缺乏详实具体操作指南、各国之间准则差异较大等问题。所有这些经验教训为我国制订准则提供了正反面素材,避免了少走很多弯路。
2.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应用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中大量提及公允价值的应用,其中第三章中提到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时,认为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并提出确认的几个原则。第五章中提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亦按前述方法处理。这里体现出对减值的估价就高不就低,而不是日常计量存货成本时采用就高不就低的谨慎性原则,这可能本身在于减值已是一种谨慎性原则的体现,不需要采用双重谨慎原因,为了求得一种平衡的缘故。
准则第六章论及商-誉的减值处理时,提到在将商-誉的帐面价值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时,应当按照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计量的,按照资产组的帐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帐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本身要求会计人员大量进行职业判断,而分摊更是一种职业判断,连续两步的职业判断,最终结果可能更多体现的是会计人员的艺术智慧而不是一种严格的会计原理推导结果,或许这正是给人“会计是艺术”口舌的原因所在。
第七章披露中,提到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信息披露历来被视为资本市场最好的“防腐剂”,越是透明,可以消除更多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减少寻租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因而本准则中重点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的原因所在。
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1.理论本身固有的缺陷引致公允价值的运用不可能尽善尽美。追求精确的结果可能反而是把情况搞得更为混乱[2]。完善的理论导致不完美的甚至是糟糕的结果,而看似不完善的模型如CPMA模型,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实践上常常证明其很有用处。会计理论框架本身是理论对现实的妥协或折衷,否则就不需要以收付实现制建立起来的现金流量表在会计报表中占据如此重要的角色。公允价值就理论视角而言能较好反映资产真实价值,有利于管理层及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更符合财务报告目标要求。但是实践中可能并不能达到美好的愿望,这不是个人智慧而是基于理论本身的自身特点所决定。
2.公允价值本身存在的问题。公允价值大多被看成一种计量属性,或者说是多种计量属性的总称。按照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在初始确认时已付或已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即历史成本或收入,通常被假定为近似公允价值;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因是市场确定或是可观察的市场金额,是公允价值;现值只需排除以特定个体计量为计量目标,采用市场上达成的价格,即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亦符合公允价值定义;可实现净值虽是未经贴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但只有时间不长、物价稳定,一些短期的应收应付项目的可实现净值亦可视为公允价值。与另外五种计量属性相比,公允价值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六种计量属性,而仅仅是另外五种计量属性在市场交易形式下的一种再现或重复。它是一种多属性的交叉重合,在计量属性上具有“三性”,不确定性,很难断定公允价值本身究竟是现行市价还是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变动性,因市场交易具有可直接确认、可观察、只能估计等多种情形,因而公允价值会随市场交易情况的变动而变动;集合性,公允价值是在市场交易情况下对另外五种计量属性的一种再现或重复,实际上是多种属性的集合。
但是,倘若将公允价值视同一种计量属性,那么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如何区分?如果说公允价值包含了所有的计量属性,而公允价值本身又是一种计量属性,逻辑上就无法自圆其说。
有些学者提出公允价值是一种计量目标,这似乎解决了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关系问题。公允是一种特定主体而言的,价值是所有物品的量化标准,公允价值的目标只能针对特定主体,显然脱离了引入公允价值的本原意义。所以,这一说法也难以服人。
由于公允价值具有计量上的“三性”,因而其所形成的会计计量模式在理论上是令人困惑的,FASB亦未就公允价值计量提出一个完善的理论框架。这样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信息质量的可靠性难以保证,公允价值计量虽然在财务报表中能提供更为相关的信息,但因其自身具有的“三性”,因此难以满足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质量要求;实际操作难度,有不少项目如没有相关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不容易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可能增加财务报表项目的波动性。反映外部环境等变化所引起的损益的变动,可能并不能提供非常相关的信息,甚至可能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系统性风险列于财务报表内,可能并不能提供相关的信息。
3.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技术本身所固有的缺陷。技术变化发生作用需要组织制度变化相适应,如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正如诺-思所言,技术本身并不能说明一系列长期性变化,因为技术没有发生过具有深远意义的变化,或者说技术变化没有带来实现其潜力所需要的那种最根本的组织变化[3]。公允价值的运用本身是一种技术,要真正起作用须有相关的配套规制才能起作用,王*堂等认为,主要有高质量的审计准则、具有竞争性和独立性的审计师、对准则解释和应用的监管机制、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竞争力和接受专业教育的管理人员,对高质量财务报告文化需求和氛围,以及商界普遍存在的有关诚信的人文精神[4]。此外,公允价值的运用本身会引致一些商-誉的产生,而商-誉本身就存在很多缺陷,Davis认为,商-誉可能是无形资产中最捉摸不透的,因为很难明确地决定它究竟是什么,在实务操作中,它涉及到各种因素,包括能为现有企业相对新生企业的优势作出贡献的因素,以及能提高公司潜在收益的任何因素[5]。然而,为商-誉的大多数因素确定一个可验证的价值,目前的计量技术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