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收费票据是财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同时也是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尽管无法补开发票,但可以到医院复印丢失发票的存根,并在出院处加盖住院收费专用章。这样做有助于确保医疗费用的合规性和报销的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不可以补开发票,可以到医院复印丢失发票的存根,并到出院处加盖住院收费专用章。
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拓展延伸
医院发票遗失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补发。首先,尽快联系医院财务部门或相关责任人,说明您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如就诊日期、就诊科室等。其次,医院可能要求您填写一份遗失发票的申请表格,或者提供一份书面申请。在申请中,详细说明发票的遗失原因,并提供您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就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病历、诊断证明等。最后,根据医院的要求,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请注意,不同医院的具体补发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医院相关部门或阅读医院的相关规定。
结语
医院发票遗失后,可以联系医院财务部门或相关责任人,提供相关信息并填写申请表格,说明遗失原因并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就诊证明文件,可能需要支付手续费用。补发发票是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也是各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不同医院的补发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医院相关部门或阅读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