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开设赌场罪的相关规定。该罪行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如果达到一定盈利金额,就会受到刑罚的制裁,量刑区间在3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罚金。同时,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了开设赌场罪的具体情节严重程度与刑罚的关系。
法律分析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同时盈利20万元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因此量刑区间在3年以上10年以下,还要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开设网络赌搏盈利20万要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开设网络赌搏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范畴,因此应当依照该条规定进行处罚。
然而,网络赌搏的盈利数额与赌场开设的盈利数额有所不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赌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网络赌搏的盈利数额应当根据赌资数额、赌场规模、参赌人数、赌场利润等因素综合评估。
假设开设的网络赌搏平台,赌资数额为100万元,赌场规模为10家,参赌人数为1000人,赌场利润为50万元。根据上述规定,赌场开设的盈利数额为100万元×10家×50万元=5000万元。而赌资数额为100万元,因此应当以赌场开设的盈利数额为基数,判处开设网络赌搏平台的责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案情,开设网络赌搏盈利20万元,而赌场开设的盈利数额为5000万元,因此开设网络赌搏平台的责任人应当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体判刑结果还需根据案情进一步评估。
结语
赌博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同时盈利20万元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因此量刑区间在3年以上10年以下,还要并处罚金。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赌博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