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故意杀人罪既遂后重大立功的刑罚如何确定?

来源:爱go旅游网

故意杀人罪既遂后重大立功可减轻刑罚,修正案将应当改为可以。量刑时需综合案情评价罪行轻重和人身危险程度。故意杀人罪构成特征包括侵犯他人生命权、非法行为、一般主体和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既遂标准为人已死亡或确定会死亡。

法律分析

一、故意杀人罪既遂后重大立功怎么判

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将应当改为可以。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是减轻,罪行较轻的免于处罚。自首和立功的竞合问题。如果供述的内容超出了自首的要求,另构成立功,则应同时认定自首与立功;如果供述的内容,既是自首也是立功表现,则只能择一认定即对行为人最有利的量刑情节。刑法修正案,由原来的应当修订为可以。

二、故意杀人罪既遂怎么判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三、故意杀人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犯罪客观方面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其标准是人已经死亡,如果人当时没有死亡,但是确定以后会死亡的情况,则要等到出现危害结果时才能确定既遂与未遂。

结语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判决应当综合案情评估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予适当的刑罚。对于故意杀人罪既遂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根据修正前刑法的规定,可适用减轻处罚的条款。而对于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判决,根据刑法第232条,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刑,不能一概而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特征包括犯罪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等要素。在确定故意杀人罪是否既遂时,需考虑人的死亡是否已经发生或确定将会发生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