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离婚后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可根据请求判令赔偿相应的抚慰金。离婚后的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091条。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婚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一方到没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另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二、离婚后损害赔偿责任范围
离婚后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应以无过错方在离婚之前遭受财产上的损害而提起赔偿请求。离婚后的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因离婚而受到的财产期待权损失除外。
2、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在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以离婚后提起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可结合多种因素酌定。
三、离婚后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我国的离婚案件中会产生的纠纷无疑就是财产分割、债务分割,或者是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若是发生纠纷后,曾经建立了婚姻关系之后的民事主体双方若是不能协商处处理的办法,那么就需要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结语
离婚后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应根据不动产和动产的不同进行确定。对于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对于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一方在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另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离婚后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以无过错方在离婚之前遭受财产上的损害为限,精神损害赔偿则根据无过错方提出要求和具体情况来判定。离婚后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其中列举了导致离婚的重大过错情形。当离婚案件产生纠纷时,双方若无法协商解决,应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