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携带全部挪用款潜逃的,可按贪污罪定罪,数额为全部挪用款;但如只携带部分挪用款潜逃,对携带的部分挪用款按贪污罪定罪处罚。主观上有占有故意的行为人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的解释,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依法定罪处罚,即按贪污罪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行为人携带全部挪用款潜逃的,对其可按贪污罪定罪,认定数额为全部挪用款;但如果只携带部分挪用款潜逃,对携带的部分挪用款应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主观上已有占有的故意,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挪用公款潜逃的行为如何被定性及其法律后果?
挪用公款潜逃的行为被定性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贪污、挪用公款以及逃避法律追究等多个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潜逃属于犯罪行为,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具体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处罚、追缴财产、限制出境等。法律机关会依法对挪用公款潜逃行为进行调查、定性和起诉,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相应的刑罚。这旨在维护社会公正、打击腐败行为,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因此,挪用公款潜逃的行为严重违法,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结语
挪用公款潜逃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涉及贪污、挪用公款和逃避法律追究等多个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包括刑罚、财产追缴和出境限制等法律后果。法律机关将依法调查、定性和起诉挪用公款潜逃行为,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相应刑罚,旨在维护社会公正、打击腐败行为,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因此,挪用公款潜逃行为严重违法,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