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住房公积金已有两年多没交了,还可以继续交吗?我的住房公积金已有两年多没交了,还可以继续交吗住房公积金停缴两年后,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转移登记后,是可以继续缴纳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