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四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从事采集血液的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
一、刑法中的非法采集血液罪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在《刑法》中的正确表述应为非法采集血液罪或者采集血液事故罪。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了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血液的单位,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二、我国刑法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如何认定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收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