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后潜逃者将被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因其行为暗示其具有非法占有共有财产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者将面临贪污罪的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后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后潜逃的可以推断出其具有非法占有共有财产的目的,自然就会按照贪污罪来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的。
拓展延伸
公款挪用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量刑准则
公款挪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共财物挪为个人或他人使用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是具备挪用公款的客观行为,即将公款转移、占有、使用;二是主观上具备故意或明知的犯罪主观意图;三是挪用数额达到法定标准。根据我国刑法,公款挪用罪的刑罚量刑准则主要考虑挪用数额、犯罪情节等因素,一般情况下,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追究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而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可能面临缓刑、免除刑罚或轻罚等处理。刑罚量刑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官的裁量。
结语
挪用公款后潜逃的行为,意味着其具有非法占有共有财产的目的,因此应根据贪污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行为属于贪污罪的范畴。公款挪用罪构成要件包括挪用公款的客观行为、故意或明知的犯罪主观意图以及挪用数额达到法定标准。刑罚量刑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官的裁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