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损害由发包人负责,包括第三方伤亡、财产损失和设备损坏。发包人负责自身人员伤亡和费用,承包人负责机械设备损坏和停工损失。停工期间的管理和保卫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清理和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法律分析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拓展延伸
窝工费纠纷:解析责任归属及争议解决
窝工费纠纷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窝工费的支付责任归属问题,引发的争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窝工费的承担责任应由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承包商或施工方会承担窝工费,但也有可能根据合同约定由业主或其他相关方来承担。解决窝工费纠纷的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当发生窝工费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方的合理诉求,寻求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以维护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工程损害责任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设备损坏等。在窝工费纠纷中,具体责任归属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解决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解决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方的合理诉求,寻求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确保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