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