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量平衡测试技术服务合同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是由深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印制的格式文本,作为深圳市水量平衡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的统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深圳市水量平衡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签约方按照合同的性质并根据具体条款的提示内容签订合同。
三、对于合同有关条款,签约方需约定更多内容的,可另行附页。
四、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五、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水量平衡测试技术服务合同书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中所描述的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费用支付、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第二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三条 项目名称及范围
第四条 服务内容
4.1 服务的要求和方式:
4.1.1 乙方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1)按测试方案三级计量要求,核实需配备的计量仪表数量及表位。
(2)对整个供水管网系统进行勘查,核实、建立完整准确的给、排水管网档案。
(3)普查单位内主要耗水设备的运行状态及系统流程。
4.1.2 乙方的测试工作:
(1)完成检漏工作,并达到测试要求。
(2)完成单元平衡测试,并达到测试要求。
(3)完成给、排水管网平面图。
(4)完成计量水量网络图。
(5)完成测试数据的计算、汇总、分析。
(6)完成水量平衡测试报告书及存档软件资料。
4.2 技术指标和参数(或考核指标):乙方各项工作均符合《深圳市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验收办法》要求,测试报告验收合格。
4.3 技术服务质量、期限保证:
4.3.1 乙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测试方案,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4.3.2 乙方备齐水表、流量计、温度计、秒表等测量工具,甲方应按照测试方案要求安装、校验计量仪表等。
4.3.3 乙方严格按照《深圳市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方法》要求,完成测试报告书及存档软件资料,保证测试工作按《深圳市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验收办法》中附表《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工作考核表》的要求通过验收。
第五条 计划安排
5.1 乙方提供测试的期限:
5.2 乙方测试工作的进度:合同签订后,自甲方付款之日起,乙方在 日内提出具备测试条件需完善的各项工作及方案,之后 日内甲方按乙方所提方案完成有关工作,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即时进行实际测试,在 日内完成所有测试内容,并编写完成测试报告和软件资料,最后由甲方报送验收部门。
5.3 测试期限的延长: 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的原因导致测试进度停滞或者延误,甲、乙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测试期限。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5.3.1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5.3.2 流行博 瘟疫;
5.3.3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5.3.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3.5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中断。
第六条 工作条件和协助事项
6.1 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条件:
6.1.1提供测试所需资料、数据等,包括:建筑物平面布置图、给水管网系统图、用水设备平面布置图及明细表、单位部门结构框图、近两年及本年度实用水量(产值、产量 )报表;对工业企业单位用户还需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重点用水工序及测试期间产值、产量数据等。
6.1.2 提供场地、设施和测试条件等,包括:根据测试要求完善三级计量和管网局部改造工程,并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合及测试人员便利的工作条件。
6.1.3 其他协助事项:
6.2 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时间:
第七条 保密要求
7.1 保密范围:
7.2 保密期限: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8.1 验收时间和地点: 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或区水务主管部门确定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8.2 验收方法: 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或区水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组织,根据《深圳市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验收办法》的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验收。
第九条 测试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9.1 经双方协商确定,该项目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大写)。
9.2 该项目技术服务费,按以下 方式支付:
9.2.1 一次总付,支付时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