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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认证应该怎么办理?

2025-01-04 来源:爱go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国内办理双认证,需要先去公证处申办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到外交部或外事办申办认证。认证办好后,去目的国驻华使馆办理二次认证即可。至于携带材料,这一点取决于你要办理哪种事项的公证认证。但不管办理哪种事项,一般都是需要携带身份证件的,其他则需要办理事项的相应证明材料。法律依据:《领事认证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者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前款所称领事认证机构,是指依照本办法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包括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和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领事认证机构委托代办接件、录入、咨询等服务性事务的单位,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第六条 领事认证分为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和国外文书的领事认证。外交部和地方外办负责办理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负责办理国外文书的领事认证。

第2种观点: 双认证的办理方式必须把需要做双认证的文件做成涉外公证书。然后拿着公证书原件及其它材料去做双认证。(每个国家要求不同)因外交部认证不接受个人,所以必须通过代办来办理双认证事宜。通过代办递交公证书到外交部认证处;代办审核并递交外交部认证处,外交部审核并认证。外交部认证完公证书递交驻华大使馆认证:驻华大使馆审核并认证。双认证办理流程如下:1、必须把需要做双认证的文件做成涉外公证书。2、然后拿着公证书原件及其它材料去做双认证。3、因外交部认证不接受个人,所以必须通过代办来办理双认证事宜。4、通过代办递交公证书到外交部认证处办审核并递交外交部认证处,外交部审核并认证。5、外交部认证完公证书递交和驻华大使馆认证。6、外交部取回大使馆认证完的公证书原件。7、代办取回外交部认证完的双认证原件。8、双认证办理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条 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外国政府对中国公民签发签证、出境入境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中国政府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属于认证新领域,前款规定的部门尚未制定认证规则的,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报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在国内办理双认证,需要先去公证处申办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到外交部或外事办申办认证。认证办好后,去目的国驻华使馆办理二次认证即可。至于携带材料,这一点取决于你要办理哪种事项的公证认证。但不管办理哪种事项,一般都是需要携带身份证件的,其他则需要办理事项的相应证明材料。【法律依据】:《领事认证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者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前款所称领事认证机构,是指依照本办法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包括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和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领事认证机构委托代办接件、录入、咨询等服务性事务的单位,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第六条 领事认证分为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和国外文书的领事认证。外交部和地方外办负责办理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负责办理国外文书的领事认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国内办理双认证,需要先去公证处申办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到外交部或外事办申办认证。认证办好后,去目的国驻华使馆办理二次认证即可。至于携带材料,这一点取决于你要办理哪种事项的公证认证。但不管办理哪种事项,一般都是需要携带身份证件的,其他则需要办理事项的相应证明材料。法律依据:《领事认证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者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前款所称领事认证机构,是指依照本办法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包括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和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领事认证机构委托代办接件、录入、咨询等服务性事务的单位,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第六条 领事认证分为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和国外文书的领事认证。外交部和地方外办负责办理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负责办理国外文书的领事认证。

第2种观点: 双认证的办理方式必须把需要做双认证的文件做成涉外公证书。然后拿着公证书原件及其它材料去做双认证。(每个国家要求不同)因外交部认证不接受个人,所以必须通过代办来办理双认证事宜。通过代办递交公证书到外交部认证处;代办审核并递交外交部认证处,外交部审核并认证。外交部认证完公证书递交驻华大使馆认证:驻华大使馆审核并认证。双认证办理流程如下:1、必须把需要做双认证的文件做成涉外公证书。2、然后拿着公证书原件及其它材料去做双认证。3、因外交部认证不接受个人,所以必须通过代办来办理双认证事宜。4、通过代办递交公证书到外交部认证处办审核并递交外交部认证处,外交部审核并认证。5、外交部认证完公证书递交和驻华大使馆认证。6、外交部取回大使馆认证完的公证书原件。7、代办取回外交部认证完的双认证原件。8、双认证办理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条 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外国政府对中国公民签发签证、出境入境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中国政府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属于认证新领域,前款规定的部门尚未制定认证规则的,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报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国内办理双认证,需要先去公证处申办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到外交部或外事办申办认证。认证办好后,去目的国驻华使馆办理二次认证即可。至于携带材料,这一点取决于你要办理哪种事项的公证认证。但不管办理哪种事项,一般都是需要携带身份证件的,其他则需要办理事项的相应证明材料。法律依据:《领事认证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者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前款所称领事认证机构,是指依照本办法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包括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和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领事认证机构委托代办接件、录入、咨询等服务性事务的单位,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第六条 领事认证分为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和国外文书的领事认证。外交部和地方外办负责办理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负责办理国外文书的领事认证。

第1种观点: 双认证的办理方式必须把需要做双认证的文件做成涉外公证书。然后拿着公证书原件及其它材料去做双认证。(每个国家要求不同)因外交部认证不接受个人,所以必须通过代办来办理双认证事宜。通过代办递交公证书到外交部认证处;代办审核并递交外交部认证处,外交部审核并认证。外交部认证完公证书递交驻华大使馆认证:驻华大使馆审核并认证。双认证办理流程如下:1、必须把需要做双认证的文件做成涉外公证书。2、然后拿着公证书原件及其它材料去做双认证。3、因外交部认证不接受个人,所以必须通过代办来办理双认证事宜。4、通过代办递交公证书到外交部认证处办审核并递交外交部认证处,外交部审核并认证。5、外交部认证完公证书递交和驻华大使馆认证。6、外交部取回大使馆认证完的公证书原件。7、代办取回外交部认证完的双认证原件。8、双认证办理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条 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外国政府对中国公民签发签证、出境入境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中国政府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属于认证新领域,前款规定的部门尚未制定认证规则的,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报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认证次数不同 双认证:需要办理两个认证。 单认证:只需办理一个认证。2.办理的单位不同 双认证, 需要在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和公证书的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分别进行认证。 单认证, 只需要在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序言 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先去公证处申办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到外交部或外事办申办认证。认证办好后,去目的国驻华使馆办理二次认证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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