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
甲方(收养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 工作单位和职务: ,住址: ,电话: 。
,女/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 工作单位和职务: ,住址: ,电话: 。
乙方(送养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 工作单位和职务: ,住址: ,电话: 。
,女/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 工作单位和职务: ,住址: ,电话: 。
或:送养人是福利机构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丙方(被收养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 工作单位和职务: ,住址: ,电话: 。
(被收养人未成年时增加:法定代理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 工作单位和职务: ,住址: ,电话: )
收养人于 年 月 日收养了被收养人 ,并经 民政局登记确认收养关系。现经收养人、被收养人及送养人三方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并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因 原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送养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原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送养人均不得干涉对方的生活,原因收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随即终止。
三、本协议是收养人、被收养人及送养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经三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四、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一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五、收养关系解除的有关经济补偿:
各方均同意,无须就收养关系的履行与解除向任何一方支付补偿或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另外两份用于登记与存档。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