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饭店的消防管理,确保饭店来店客人和饭店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饭店的实际情况,由饭店委托代表与各部分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以下:
一、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分的负责人是本部分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部分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部分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视、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分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部分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部分所有职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分每一个员工都能熟练把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目、操纵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装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保卫部。
五、部分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梗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并确保安全出口唆使灯、疏散唆使标志灯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部分必须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分及饭店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终了,并报告保卫部复查。对确切一时没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列出整改计划,报饭店保卫部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共同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展开本部分内部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报保卫部。
七、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在实施改造施工时,必须贯彻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
八、使用安装电器装备和线路,必须由工程部专业职员操纵,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使用电器装备的,必须以书面情势,报饭店安全管理委员会及保卫部审批同意后,由专业职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制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九、部分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题目及时报告。
十、饭店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分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嘉奖,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部分和部分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饭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如部分消防责任人年度内因公或其它缘由外出、调离时,接任工作的部分消防负责人到岗后,部分应及时知会保卫部,重新签订消防责任书,接任工作的部分消防责任人应负一样的消防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由饭店安全安全委员会委托保卫部负责落实跟进执行情况。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