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xx单位工作,我与被告人是关系,向xx区公安局自愿作如下保证:
我保证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随传随到,候审不误。被告人如有潜逃、继续犯罪等行为,我立即向公安局报告。
此致
公安分局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