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服务费包括总包管理费、施工配合费,以及甲供材料保管费,均包含在总包服务费当中。
总包管理费:这部分的费用,通常会占据分包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左右,支付方一般会是发包方,收款方则是总承包方。至于为何会产生这些费用,则在于建筑工程当中,发包方要求了总承包方,进行了一些工作,比如施工质量的分析、现场进度的记录,以及一些资历整理、存档备案等等。
施工配合费:与前面所提到的总包管理费一样,这部分的费用也是在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左右,支付方与收款方也是一样的。
甲供材料保管费:做建筑工程都是需要材料的,而且为了避免材料出现问题,也需要好好地进行保管。针对这样的情况,在进行工程结算期间,会收取一定的材料保管费用,一般会是材料价值的百分之一,实际情况会有所调整。
总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下列规定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综上所述,不同的合同规定,会让总包服务费产生不同的变化,因此在这一点要多加注意,签约之前认真看一看合同当中的内容,避免日后在费用上出现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