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甲方的儿子不慎被乙方饲养的看护犬咬伤,乙方积极采取急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与甲方一同将甲方的儿子送往住院治疗,甲方的儿子经治疗后在医生的建议下办理出院,住院期间所发生医疗费用乙方均已全部承担。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在xx村委员的调解下,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除已承担的全部医疗费用外一次性自愿支付给甲方儿子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元,由甲方受领并向乙方出具收据。
二、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费用为现阶段的赔偿费用,如日后甲方的儿子因此次乙方的饲养犬咬伤而引发狂犬病或其他与之有关的疾病或身体损害,乙方还应就相关的费用进行赔偿。(或者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费用为一次性终结费用,甲方同意第一条履行完毕后放弃对乙方其它责任的追究。”)
三、如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阳江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