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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私了赔偿协议书 篇28

2024-07-17 来源:爱go旅游网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于20xx年10月16日晚20:00时左右在工作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事后,甲方将乙方送

  往医院治疗,经治疗后复查,乙方现已无碍并且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包括(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补偿)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

  6、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见证人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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