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办方(乙方):
兹经甲乙双方同意并订立条款如下:
一、乙方按照下列要求设计提供给甲方:
名称:
规格:
数量:
金额: (大写:)
二、设计条款:
1、乙方提供设计稿(或样本)给甲方审核,甲方认可签字后,乙方方可最终设计终止完成。
2、导视系统的设计定义以行业的国家质量标准为准。
3、如乙方中标此工程制作,该设计费用可抵用工程款。
三、交付
1、交付方式:。
2、交付时间:甲方确认无需修改后,于月底前交付。
3、乙方延误交付日期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不承担因延误交付所引发的连带责任。
4、以下情况将不视为乙方延误交付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金:
A、因甲方定稿时间推迟,造成延迟交付的。
B、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自然因素延迟交付的。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50%预付款,交付时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50%余款。
2、甲方在提货时支付余款;如余款未能及时付清的,乙方有权拒绝交付。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可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违约一方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如经协商无效,可向双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本合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后失效。
七、乙方账户:,开户行:建行永城支行;户名:郑州同城向导广告有限公司永城分公司。
甲方: 乙方:
年月日